第12章 普雷斯利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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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鄧肯夫人的前任貼身女仆已經被辭退了二十年之久,恐怕找起來需要一定的時間。
甚至於這位女仆還在不在人世,都是個謎。
畢竟這時候,英國城市人口的平均壽命只有二十幾歲,農村人口也不過三十七歲罷了。
可見工業化初期,不良的衛生條件、危險的作業環境、貧窮和饑餓,讓多少人死於非命。
格蕾絲最擔心的不是人不好找,而是人已經死了。
這一切急不得,好在布雷恩先生那裏,有關死者的身份,又有了新的進展。
經過長達一周的搜索,治安隊的民兵們隨身帶著死者的錫板相片,在薩塞克斯郡的各個瘋人院、療養院等等收容精神病人的地方,四處走訪詢問,終於在切姆斯福德郊區的一家瘋人院,得到了回應。
有一個身材壯碩的女護士認出了喬的照片。
據她所說,喬是三年前突然失蹤的。
當天瘋人院的門窗鎖都像平日裏一樣,被再三確認過後,留下一個守門的老頭兒看守,護士們才各自入睡。
可是第二天一早,喬卻離奇消失了。
為此,她的父親普雷斯利先生還在瘋人院的醫生辦公室發了好大一通脾氣。
“普雷斯利先生?”格蕾絲覺得好像在哪裏聽過這個稱呼。
布雷恩先生點點頭,看著自己手上的資料,“死者的名字並不是什麽喬,而是喬治亞娜·R·普雷斯利。”
聽到這個,格蕾絲和約瑟夫對視一眼,都看到了對方眼中的驚訝。
“而普雷斯利先生——”布雷恩先生好像打了個大勝仗似的,甩出一張舊報紙,“就是上周二《泰晤士報》上的那個普雷斯利先生!”
經他這麽一提醒,格蕾絲想起了亞當第一天給自己讀報紙的情形。
這樣說來,兇手謀殺喬治亞娜的動機,就變得清晰了。
工廠主普雷斯利先生死於燒傷,纏綿病榻也有一兩個星期,格蕾絲估計,他是死於感染。
普雷斯利先生一死,三萬鎊的遺產也就沒有直系親屬繼承——除非已失蹤三年的喬治亞娜被找回來。
也就是在他去世的同一天,他的女兒喬治亞娜被殺死在伊登莊園的領地之內。
這個兇手顯然比格蕾絲這種看報紙的人,更早一步得到普雷斯利先生的死訊。
之前約瑟夫還有些想不通,兇手為什麽要多此一舉,遠距離把屍體丟在馬車經常路過的一條路上,而不是就近丟在沼澤等隱蔽處,等待屍體腐爛,讓案子變成一個無頭懸案。
現在動機一目了然。
兇手是希望通過本地的報紙,把治安隊發現謀殺案的事情刊登出來。
這樣一來,死者喬治亞娜的照片,就會刊登在報紙上,作為一種公開的死亡證明,使兇手可以名正言順地得到普雷斯利先生的遺產。
布雷恩先生說了一下普雷斯利先生的親屬關系。
“普雷斯利先生年紀不小了,上面的兄弟姐妹基本都已經不在人世。但他有一個妹妹,嫁給了一個姓朗曼的男人,生了一兒一女。”
他把資料往桌子上一放,“朗曼是個游手好閑的賭鬼,當初全靠一張好看的臉,把普雷斯利先生的妹妹騙得暈頭轉向。”
“如果喬治亞娜死了,那麽第一受益人應該是普雷斯利先生的妹妹,也就是朗曼夫人。”格蕾絲按照事實分析。
布雷恩先生顯然不這麽想,“哦,不,朗曼夫人是個頭腦簡單的女人。這樣的人沒那麽多壞心思,她的丈夫才更加可疑!”
維多利亞時期,已婚婦女與兒童的社會地位基本一致。
法律上,她們是丈夫的財產,丈夫可以合法支配她們的嫁妝和任何勞動所得。
雖說這是一個講究紳士風度的時代,但無論再怎麽講究紳士風度,人群中總會有那麽幾個敗類。
丈夫揮霍妻子的嫁妝、底層勞工甚至有人牽著繩子,把自己的妻子當成牲畜一樣出售。
前者屢見不鮮,後者雖不常見,每年的報紙也時有刊登。
格蕾絲之前生活的東區,也有醉酒的男人,不敢把吝嗇的雇主怎麽樣,反而回家毆打無辜的妻子。
如果說朗曼夫人被她的丈夫支配著,那麽她得到遺產,就和她的丈夫得到遺產並無分別。
“而且鄧肯少爺的未婚妻,就是朗曼家的女兒,他們一家現在正住在比格納農場附近的鄉村別墅裏。”布雷恩先生已經開始摩拳擦掌了。
但約瑟夫對此不置一詞,只是在臨走前,叮囑布雷恩先生要繼續調查有關鄧肯夫人的事。
實際上,格蕾絲也很好奇鄧肯夫人的秘密。
比如她為什麽會收留喬治亞娜,既然她知道喬治亞娜的真實身份,又為什麽不送她回普雷斯利家。
而且在謀殺案發生之後,在知道死者是喬治亞娜的情況下,她也沒有為治安隊提供任何線索。
從時間上,鄧肯夫人根本沒有作案的機會,從動機上講,喬治亞娜死了,她也無法從中獲益。
格蕾絲去鄧肯家的時候,鄧肯夫人表現得那麽傷心,既然她真的那麽同情“可憐的喬治亞娜”,幹嘛又不願意幫助治安隊早日緝拿真兇呢?
這時鄧肯先生的怒吼聲,出現在格蕾絲的腦海裏。
“如果你認為我還有身為丈夫尊嚴,就別再提那個該死的名字!”
什麽事情會讓一個男人失去作為丈夫的尊嚴呢?
格蕾絲的眼神一下子變得飄忽……
妻子的背叛,那個名字,代表了鄧肯夫人對鄧肯先生的背叛!
一個男人知道自己妻子有一個比他們的大兒子還要大的私生女,沒有什麽比這更讓人大發雷霆的了。
如果事實真的如同格蕾絲的猜測,那麽鄧肯先生為什麽能容忍妻子收留那個私生女兩年多?
對此,還沒等格蕾絲想出個所以然來,第二天上午,公爵大人就吩咐喬治安排好了馬車,送他和格蕾絲,一起去切姆斯福德。
“我們要去那家瘋人院看看。”約瑟夫看出了自己這位新總管的疑惑,好心地解釋了一句。
不過說實話,公爵大人自己也意識到了一個問題——他讓新總管做了許多額外的、與本職無關的工作。
這都要怪喬治不夠聰明。
公爵大人短暫地被羞愧感包圍了一秒鐘,然後就迅速地為自己找好了借口。
遠在伊登莊園的喬治,忽然打了個噴嚏。
“哦,在過一陣子就要入冬了,也許我該換上冬天的制服了。”
無辜的喬治還不知道,他敬愛的主人,此時正在心裏編排他呢。
格蕾絲坐在馬車裏,想得完全是另一回事。
她當然知道公爵大人是想去瘋人院看看,切姆斯福德唯一和案子有關的就是那家瘋人院。
可是……為什麽呢?
按理說,死者的身份查出來了,瘋人院也就發揮作用了。再多的,格蕾絲也想不到有什麽可查的。
不過公爵大人覺得需要再查一查,格蕾絲自然就謹遵他的號令。
兩人最後在下午兩點之後,用過了午餐,才乘坐馬車去了郊區的紅楓葉瘋人院。
英國人對事物的命名方式一直是個未解之謎,格蕾絲作為本土人士,也摸不著頭腦。
畢竟紅楓葉瘋人院一棵楓樹都沒有、錫板裏面也沒有錫、晨訪也不是清晨的拜訪。(①)
一切就好像是有人把詞典裏的單詞放進了一個罐子裏,當有人想取名的時候,就隨手從罐子裏扯出來幾個,管它是什麽意思呢!
她百分之百確定,這家瘋人院並無任何自然風光和田園詩意,可以匹配它的名字。
明明是郊區,一切在這裏卻毫無生趣。
瘋人院的布局和濟貧院差不多,約等於一個名字聽起來不像是有罪犯的監獄。
整個院子是一個整齊的方形,四周是高聳地如同中世紀城堡似的圍墻。
唯一不同的是,城堡是防止外人跑進來,瘋人院是防止病人們跑出去。
圍墻裏還有一個四方形的樓房,中間有一大塊空地,被樓房包圍著。
不同於維多利亞時期的其他建築,這裏的樓房沒有可乘涼的鏤空走廊,所有的墻壁都被封得死死的,別說是落地窗,就連普通的小窗戶,數量上也並不多。
房屋用鐵灰色的漆粉刷而成,根據院長說,這可以讓患有歇斯底裏癥的病人變得平靜。
格蕾絲有理由相信,這八成是哪個不太靠譜的醫生信口胡謅的,卻被瘋人院的建築師和測量員們奉為聖旨。
兩人走進大門的時候,約瑟夫瞥了站在門邊的守門人一眼。
那是個面容醜陋的男人,看起來四十多歲,身材健碩,但卻是個駝背。
路過他時,約瑟夫心想,雨果筆下的卡西莫多一定不會有如此汙濁的目光。
不知為什麽,守門人的眼神,讓兩人都十分不舒服,對格蕾絲來說尤甚。
她快速往前跨了兩步,想要越過這個醜陋的老家夥,卻差一點撞到公爵大人的後背。
公爵這種身份,對於整個英格蘭的人來說,都是十分高貴的身份。
因此兩人進入到瘋人院的樓房裏時,健壯的護士們排成兩排列隊歡迎——搞得好像公爵大人才是這裏的主人似的。
他們路過病房的時候,格蕾絲註意到,裏面的病人都表現得十分“平靜”。
這種表現,讓格蕾絲想起了鴉片酊。
這個時代,很多醫生都會胡亂開這些有致幻和止痛效果的藥,連給嬰兒的也不例外。
因此英格蘭因為服藥過量而死去的人數,每年都是很驚人的數量。
作者有話要說:
①英國人社交季喜歡在下午三點到六點之間訪問熟人,然而這種訪問卻被成為晨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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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至於這位女仆還在不在人世,都是個謎。
畢竟這時候,英國城市人口的平均壽命只有二十幾歲,農村人口也不過三十七歲罷了。
可見工業化初期,不良的衛生條件、危險的作業環境、貧窮和饑餓,讓多少人死於非命。
格蕾絲最擔心的不是人不好找,而是人已經死了。
這一切急不得,好在布雷恩先生那裏,有關死者的身份,又有了新的進展。
經過長達一周的搜索,治安隊的民兵們隨身帶著死者的錫板相片,在薩塞克斯郡的各個瘋人院、療養院等等收容精神病人的地方,四處走訪詢問,終於在切姆斯福德郊區的一家瘋人院,得到了回應。
有一個身材壯碩的女護士認出了喬的照片。
據她所說,喬是三年前突然失蹤的。
當天瘋人院的門窗鎖都像平日裏一樣,被再三確認過後,留下一個守門的老頭兒看守,護士們才各自入睡。
可是第二天一早,喬卻離奇消失了。
為此,她的父親普雷斯利先生還在瘋人院的醫生辦公室發了好大一通脾氣。
“普雷斯利先生?”格蕾絲覺得好像在哪裏聽過這個稱呼。
布雷恩先生點點頭,看著自己手上的資料,“死者的名字並不是什麽喬,而是喬治亞娜·R·普雷斯利。”
聽到這個,格蕾絲和約瑟夫對視一眼,都看到了對方眼中的驚訝。
“而普雷斯利先生——”布雷恩先生好像打了個大勝仗似的,甩出一張舊報紙,“就是上周二《泰晤士報》上的那個普雷斯利先生!”
經他這麽一提醒,格蕾絲想起了亞當第一天給自己讀報紙的情形。
這樣說來,兇手謀殺喬治亞娜的動機,就變得清晰了。
工廠主普雷斯利先生死於燒傷,纏綿病榻也有一兩個星期,格蕾絲估計,他是死於感染。
普雷斯利先生一死,三萬鎊的遺產也就沒有直系親屬繼承——除非已失蹤三年的喬治亞娜被找回來。
也就是在他去世的同一天,他的女兒喬治亞娜被殺死在伊登莊園的領地之內。
這個兇手顯然比格蕾絲這種看報紙的人,更早一步得到普雷斯利先生的死訊。
之前約瑟夫還有些想不通,兇手為什麽要多此一舉,遠距離把屍體丟在馬車經常路過的一條路上,而不是就近丟在沼澤等隱蔽處,等待屍體腐爛,讓案子變成一個無頭懸案。
現在動機一目了然。
兇手是希望通過本地的報紙,把治安隊發現謀殺案的事情刊登出來。
這樣一來,死者喬治亞娜的照片,就會刊登在報紙上,作為一種公開的死亡證明,使兇手可以名正言順地得到普雷斯利先生的遺產。
布雷恩先生說了一下普雷斯利先生的親屬關系。
“普雷斯利先生年紀不小了,上面的兄弟姐妹基本都已經不在人世。但他有一個妹妹,嫁給了一個姓朗曼的男人,生了一兒一女。”
他把資料往桌子上一放,“朗曼是個游手好閑的賭鬼,當初全靠一張好看的臉,把普雷斯利先生的妹妹騙得暈頭轉向。”
“如果喬治亞娜死了,那麽第一受益人應該是普雷斯利先生的妹妹,也就是朗曼夫人。”格蕾絲按照事實分析。
布雷恩先生顯然不這麽想,“哦,不,朗曼夫人是個頭腦簡單的女人。這樣的人沒那麽多壞心思,她的丈夫才更加可疑!”
維多利亞時期,已婚婦女與兒童的社會地位基本一致。
法律上,她們是丈夫的財產,丈夫可以合法支配她們的嫁妝和任何勞動所得。
雖說這是一個講究紳士風度的時代,但無論再怎麽講究紳士風度,人群中總會有那麽幾個敗類。
丈夫揮霍妻子的嫁妝、底層勞工甚至有人牽著繩子,把自己的妻子當成牲畜一樣出售。
前者屢見不鮮,後者雖不常見,每年的報紙也時有刊登。
格蕾絲之前生活的東區,也有醉酒的男人,不敢把吝嗇的雇主怎麽樣,反而回家毆打無辜的妻子。
如果說朗曼夫人被她的丈夫支配著,那麽她得到遺產,就和她的丈夫得到遺產並無分別。
“而且鄧肯少爺的未婚妻,就是朗曼家的女兒,他們一家現在正住在比格納農場附近的鄉村別墅裏。”布雷恩先生已經開始摩拳擦掌了。
但約瑟夫對此不置一詞,只是在臨走前,叮囑布雷恩先生要繼續調查有關鄧肯夫人的事。
實際上,格蕾絲也很好奇鄧肯夫人的秘密。
比如她為什麽會收留喬治亞娜,既然她知道喬治亞娜的真實身份,又為什麽不送她回普雷斯利家。
而且在謀殺案發生之後,在知道死者是喬治亞娜的情況下,她也沒有為治安隊提供任何線索。
從時間上,鄧肯夫人根本沒有作案的機會,從動機上講,喬治亞娜死了,她也無法從中獲益。
格蕾絲去鄧肯家的時候,鄧肯夫人表現得那麽傷心,既然她真的那麽同情“可憐的喬治亞娜”,幹嘛又不願意幫助治安隊早日緝拿真兇呢?
這時鄧肯先生的怒吼聲,出現在格蕾絲的腦海裏。
“如果你認為我還有身為丈夫尊嚴,就別再提那個該死的名字!”
什麽事情會讓一個男人失去作為丈夫的尊嚴呢?
格蕾絲的眼神一下子變得飄忽……
妻子的背叛,那個名字,代表了鄧肯夫人對鄧肯先生的背叛!
一個男人知道自己妻子有一個比他們的大兒子還要大的私生女,沒有什麽比這更讓人大發雷霆的了。
如果事實真的如同格蕾絲的猜測,那麽鄧肯先生為什麽能容忍妻子收留那個私生女兩年多?
對此,還沒等格蕾絲想出個所以然來,第二天上午,公爵大人就吩咐喬治安排好了馬車,送他和格蕾絲,一起去切姆斯福德。
“我們要去那家瘋人院看看。”約瑟夫看出了自己這位新總管的疑惑,好心地解釋了一句。
不過說實話,公爵大人自己也意識到了一個問題——他讓新總管做了許多額外的、與本職無關的工作。
這都要怪喬治不夠聰明。
公爵大人短暫地被羞愧感包圍了一秒鐘,然後就迅速地為自己找好了借口。
遠在伊登莊園的喬治,忽然打了個噴嚏。
“哦,在過一陣子就要入冬了,也許我該換上冬天的制服了。”
無辜的喬治還不知道,他敬愛的主人,此時正在心裏編排他呢。
格蕾絲坐在馬車裏,想得完全是另一回事。
她當然知道公爵大人是想去瘋人院看看,切姆斯福德唯一和案子有關的就是那家瘋人院。
可是……為什麽呢?
按理說,死者的身份查出來了,瘋人院也就發揮作用了。再多的,格蕾絲也想不到有什麽可查的。
不過公爵大人覺得需要再查一查,格蕾絲自然就謹遵他的號令。
兩人最後在下午兩點之後,用過了午餐,才乘坐馬車去了郊區的紅楓葉瘋人院。
英國人對事物的命名方式一直是個未解之謎,格蕾絲作為本土人士,也摸不著頭腦。
畢竟紅楓葉瘋人院一棵楓樹都沒有、錫板裏面也沒有錫、晨訪也不是清晨的拜訪。(①)
一切就好像是有人把詞典裏的單詞放進了一個罐子裏,當有人想取名的時候,就隨手從罐子裏扯出來幾個,管它是什麽意思呢!
她百分之百確定,這家瘋人院並無任何自然風光和田園詩意,可以匹配它的名字。
明明是郊區,一切在這裏卻毫無生趣。
瘋人院的布局和濟貧院差不多,約等於一個名字聽起來不像是有罪犯的監獄。
整個院子是一個整齊的方形,四周是高聳地如同中世紀城堡似的圍墻。
唯一不同的是,城堡是防止外人跑進來,瘋人院是防止病人們跑出去。
圍墻裏還有一個四方形的樓房,中間有一大塊空地,被樓房包圍著。
不同於維多利亞時期的其他建築,這裏的樓房沒有可乘涼的鏤空走廊,所有的墻壁都被封得死死的,別說是落地窗,就連普通的小窗戶,數量上也並不多。
房屋用鐵灰色的漆粉刷而成,根據院長說,這可以讓患有歇斯底裏癥的病人變得平靜。
格蕾絲有理由相信,這八成是哪個不太靠譜的醫生信口胡謅的,卻被瘋人院的建築師和測量員們奉為聖旨。
兩人走進大門的時候,約瑟夫瞥了站在門邊的守門人一眼。
那是個面容醜陋的男人,看起來四十多歲,身材健碩,但卻是個駝背。
路過他時,約瑟夫心想,雨果筆下的卡西莫多一定不會有如此汙濁的目光。
不知為什麽,守門人的眼神,讓兩人都十分不舒服,對格蕾絲來說尤甚。
她快速往前跨了兩步,想要越過這個醜陋的老家夥,卻差一點撞到公爵大人的後背。
公爵這種身份,對於整個英格蘭的人來說,都是十分高貴的身份。
因此兩人進入到瘋人院的樓房裏時,健壯的護士們排成兩排列隊歡迎——搞得好像公爵大人才是這裏的主人似的。
他們路過病房的時候,格蕾絲註意到,裏面的病人都表現得十分“平靜”。
這種表現,讓格蕾絲想起了鴉片酊。
這個時代,很多醫生都會胡亂開這些有致幻和止痛效果的藥,連給嬰兒的也不例外。
因此英格蘭因為服藥過量而死去的人數,每年都是很驚人的數量。
作者有話要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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